发布时间:2024-02-24 02:22:55作者:软妹子阅读:次我要评论(0)
据了解,近期温州公积金政策进行了最新调整。温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通常是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类似机构,他们负责管理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职工可以向对应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手续。那么温州住房公积金调整最新消息是什么呢?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规定的通知》,对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规定进行完善。《通知》自2023年6月5日起执行。《通知》提出,调高并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65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20万元。调整贷款计算规则,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基数倍数调整至6倍,最高倍数调整至12倍,其他规则不变。高层次人才、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政策按本政策叠加(两种情形不能累加)。
《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地县(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作为一个行政区域),已拥有的房屋使用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计入住房套数。
此外,《通知》还提出支持外地职工来温购房贷款、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租住住房力度。
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温州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符合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均可向我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无房,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度提高至1600元。缴存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
据了解,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四届三次会议于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住房公积金相关调整政策。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积极制定实施细则,小布将持续跟踪相关情况,及时带来第一手资料。
温州公积金月缴存额7月1日起上调,最低月缴存额调整至637元,从7月1日起,温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将上调,公积金的最低月缴存额将由上年度的596元调整至637元,同时最高的也将从去年的2976元调整至3182元。
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免责申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