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15 06:51:31作者:软妹子阅读:次我要评论(0)
根据最新消息,北京公积金11月1日起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而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1日